方便食品在商标注册分类中属于第30类 - 方便食品
咖啡,茶,可可和咖啡代用品;米;食用淀粉和西米;面粉和谷类制品;面包、糕点和甜食;食用冰;糖,蜂蜜,糖浆;鲜酵母,发酵粉;食盐;芥末;醋,沙司(调味品);辛香料;冰。
第三十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,以及调味佐料。
本类尤其包括:
——以咖啡,可可,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;
——人类食用谷物(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)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——某些植物类食品(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);
——非食用防腐盐(第一类);
——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(第五类);
——婴儿食品(第五类);
——膳食补充剂(第五类);
——未加工的谷物(第三十一类);
——动物饲料(第三十一类)。
+【3001】咖啡,咖啡代用品,可可
+【3002】茶、茶饮料
+【3003】糖
+【3004】糖果,南糖,糖
+【3005】蜂蜜,蜂王浆等营养食品
+【3006】面包,糕点
+【3007】方便食品
+【3008】米,面粉(包括五谷杂粮)
+【3009】面条及米面制品
+【3010】谷物膨化食品
+【3011】豆粉,食用预制面筋
+【3012】食用淀粉及其制品
+【3013】食用冰,冰制品
+【3014】食盐
+【3015】酱油,醋
+【3016】芥末,昧精,沙司,酱等调昧品
+【3017】酵母
+【3018】食用香精,香料
+【3019】单一商品
以上得知,方便食品商标注册分类中查询第30类即可。
声明:
凡本网来源注明"必然商标"的作品,均为本站原创,若转载请注明来源及转载内容地址!
江西商标注册-提供商标免费查询、商标快速注册、商标变更转让、商标续展、专利申请等服务!